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条例/第五章 常务委员会秘书长第四十条已修改常务委员会秘书长负责处理常务委员会机关的日常工作,副秘书长协助秘书长工作。地方法规 · 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12月2日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