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条例/第四章 常务委员会主任和主任会议第三十六条已修改常务委员会主任主持常务委员会的工作,副主任、秘书长协助主任工作。地方法规 · 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12月2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