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旅游条例/第四章 旅游者的权利与义务第三十七条有效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旅游经营者发生纠纷的,可以选择下列方式解决:(一)双方协商;(二)向旅游、履行工商管理职责的部门或者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投诉;(三)申请当地旅游行业组织调解;(四)依法申请仲裁;(五)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6月1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