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条

有效

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旅游经营者发生纠纷的,可以选择下列方式解决:

(一)双方协商;

(二)向旅游、履行工商管理职责的部门或者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投诉;

(三)申请当地旅游行业组织调解;

(四)依法申请仲裁;

(五)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