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条

有效

利用荒山、荒坡、荒滩、废弃矿山、采煤沉陷区开发旅游项目且符合生态环境保护和相关规划要求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优先安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

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