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旅游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已修改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开发旅游资源,从事旅游经营,实施旅游监督管理和服务,进行旅游活动,适用本条例。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