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旅游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已修改本条例所称旅游业,是指利用旅游资源和设施为旅游者提供交通、游览、餐饮、住宿、购物、娱乐等服务的综合性产业。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