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外来投资服务和保障条例第六条已废止投资促进工作机构负责为本行政区域内外来投资者代办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提供项目考察、项目建设协调和受理投诉等服务保障。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