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动物防疫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九条已修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鼓励、支持动物防疫科学技术研究,组织推广先进的科学技术,宣传普及动物防疫科学知识,提高动物防疫水平。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