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动物防疫条例/第三章 动物和动物产品的检疫第二十八条已修改从省外引进乳用动物、种用动物及其精液、胚胎、种蛋的,应当填写《跨省引进乳用种用动物检疫审批表》,向省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请办理审批手续,经审批批准后,方可引进。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