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散居少数民族工作条例第十七条有效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安排条件较好的普通中学和职业中学,从民族乡和少数民族人口较多的乡、镇招收一定数量的少数民族学生。县级人民政府对民族乡和少数民族人口较多的乡、镇的教师编制应当适当放宽,并加强在职教师的培训工作。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1月30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