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散居少数民族工作条例第十八条有效在普通高校招生中,少数民族考生按照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根据县(市、区)的实际需要,承担初中起点农村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工作的省属普通高校,可以安排一定数量的招生计划,面向民族乡的少数民族学生定向招生。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1月30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