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散居少数民族工作条例第十六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规划,有计划地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和专业技术人才。辖有民族乡和散居少数民族人口较多的县(市、区)录用、聘用、选拔国家工作人员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聘用、选拔少数民族公民。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1月30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