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第三章 扶贫措施第三十一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坚持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激发扶贫对象脱贫致富的内生动力,增强其自我发展能力。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9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