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第三章 扶贫措施第三十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结合本地实际配合做好经济发达地区开展东西扶贫协作和中央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定点帮扶。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9月1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