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贫困地区产业发展规划,出台专项政策,引导、支持扶贫对象利用本地资源优势,培植壮大特色优势产业,扶持有助于带动和帮助扶贫对象脱贫致富的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开展光伏扶贫、电商扶贫、旅游扶贫、资产收益扶贫,增加扶贫对象收入。

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