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档案与文件收集利用条例第五条已废止市、区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档案、文件事务的综合管理部门,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配合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做好档案、文件工作。档案馆、文件中心与档案中介机构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5月16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