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档案与文件收集利用条例/第四章 档案与文件的利用第二十二条已废止公共档案馆、文件中心应当公布向社会公开的档案、文件的范围、目录和利用办法。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5月16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