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有效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图书馆、青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科技馆等场所应当对未成年人免费开放。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2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