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第四章 社会保护第二十七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协调合作和信息共享机制,实现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衔接。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2月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