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管理条例/第六章 草原保护第三十六条有效禁止采集、加工、收购和销售发菜。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组织有关部门在本行政区域内重点出入通道设置临时检查站,查堵外出或者进入草原地区采集发菜的人员。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5年1月1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