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建筑市场管理办法/第二章 资质管理第七条已废止申办资质等级初审,应当提供下列资料:(一)单位名称、地址、拟定的法定代表人;(二)经济、技术负责人及其他有专业职称人员的姓名、职称证明文件;(三)企业资本金证明;(四)资质申请表。地方法规 · 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