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城区供热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已修改对在城区供热建设、供热管理和供热服务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由市人民政府给予表彰或奖励。地方法规 · 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