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林地管理条例/第二章 林地权属管理第十五条已修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部门负责管理林地承包经营合同。林地承包经营合同应当使用省人民政府林业行政部门规范的合同格式。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