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中小学校校园校舍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已修改行政执法人员、校园校舍管理人员必须模范遵守本条例。对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主管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调离工作岗位、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1年3月30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