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中小学校校园校舍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已修改妨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1年3月30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