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第四章 投资与经营第二十一条已修改开发区内的企业实行"自筹资金、自由组合、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原则,依法享有经营自主权。地方法规 · 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