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民营科技企业条例/第三章 鼓励与扶持第十五条已废止民营科技企业申请检测、鉴定新产品、新技术等,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受理,并及时出具检测、鉴定结果。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