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节约能源条例/第四章 保障与激励第四十七条有效重点用能单位应当每年安排一定数额的资金,用于节能技术开发、技术改造和培训等活动。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5月1日第四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