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条

已修改

法律援助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9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