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法律援助条例/第五章 权利和义务第三十八条已修改法律援助人员办结法律援助事务后,可以获得适当补贴。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9年3月26日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