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燃气条例/第五章 安全管理第五十二条已废止推行燃气企业公众责任保险制度。鼓励燃气企业对其生产经营活动中可能发生的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购买公众责任保险。具体办法由市政府另行制定。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2月12日第五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