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燃气条例/第四章 供气用气第三十九条已废止用户有权向燃气企业查询与燃气相关的服务、收费等信息,燃气企业应当及时处理和答复。燃气企业不予处理或者对处理结果有异议的,用户可以向区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投诉。收到投诉的部门对用户投诉事项应当及时处理,并在接到投诉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将处理情况告知投诉人。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2月12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