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促进技术转移条例/第三章 技术转移服务第二十一条有效支持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对企业产权转让、并购、技术成果入股以及专利的有效性评估等提供相关服务。地方法规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0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