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化瑶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七章 附则第六十一条有效每年公历 10月20日为自治县成立纪念日,放假2天。每年农历五月二十九日(不含闰月)为瑶族传统节日祝著节,放假3天。地方法规 · 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7年5月27日第六十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