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化瑶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七章 附则第六十二条有效本条例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通过,报请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由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地方法规 · 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7年5月27日第六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