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化瑶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三章 自治机关的自治权第四十二条有效自治县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实施全面两孩政策,统筹推进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家庭发展支持体系和综合治理机制改革,引导群众负责任、有计划地生育,增进家庭和谐幸福,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地方法规 · 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7年5月27日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