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条

有效

自治机关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在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构建与自治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地方法规 · 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7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