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章 城市环境卫生管理第三十一条有效加油站、高速公路服务区、码头、各类船舶、长途客车、旅游客车,应当配置与垃圾、粪便等产生量相适应的收集容器,并保持正常使用。违反规定的,责令改正,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9月27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