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土地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已废止市、旗县人民政府对国有土地一级市场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征收、统一开发、统一出让、统一管理。地方法规 · 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12月20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