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土地管理条例/第三章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计划第十九条已废止在土地利用规划实施过程中,确需局部调整规划的,应当编制调整方案,经原批准机关批准。地方法规 · 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12月20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