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土地管理条例/第三章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计划第十三条已废止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据上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整治和资源环境保护的要求、土地供给能力、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以及各项建设用地的需求,编制本地区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地方法规 · 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12月20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