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邮政通信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已废止邮政部门应当为社会提供迅速、准确、安全、方便的服务,保障用户的合法权益。地方法规 · 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12月2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