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蒙古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七章 自治县的民族关系第六十三条有效自治县自治机关积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定期检查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遵守和执行民族法律法规及政策的情况,总结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经验,每三年召开一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会。地方法规 · 河南蒙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7年4月19日第六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六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