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条

有效

自治县自治机关尊重各民族的传统节日。

每年十月十六日是自治县成立纪念日。自治县纪念日和自治县境内的少数民族的习惯节日,由自治县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规定放假日期。

每年八月一日至八日是自治县蒙古族传统的"那达慕"活动日。

地方法规 · 河南蒙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7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