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二条

有效

自治县自治机关在处理涉及民族因素的矛盾和纠纷时,照顾其他少数民族的特点和需要,应当与他们的代表充分协商,尊重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依法处理。

地方法规 · 河南蒙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7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