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蒙古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六章 自治县的社会事业第五十五条有效自治县自治机关应当重视各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使用,从蒙古族和其他少数民族中培养、选拔和使用各级干部、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并重视在蒙古族和其他民族妇女中培养、使用干部和专业技术人才。地方法规 · 河南蒙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7年4月19日第五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