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蒙古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六章 自治县的社会事业第五十六条有效自治县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招录工作人员时,对蒙古族和其他少数民族公民予以适当照顾。自治县内的企业在招收工作人员时,应当优先招收蒙古族和其他少数民族公民。地方法规 · 河南蒙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7年4月19日第五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