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蒙古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四章 自治县的经济建设第三十条有效自治县自治机关注重本县城镇建设,实行统一规划和管理,使公共建筑和民居与自然风貌相协调,建设以优干宁镇为中心,融高原生态、民族文化、时代气息为一体的特色城镇。地方法规 · 河南蒙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7年4月19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