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蒙古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四章 自治县的经济建设第十九条有效自治县自治机关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根据县域实际,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相应的政策措施,自主安排和管理经济建设事业。自治机关在国家政策指导下,发挥本地资源优势,合理调整产业结构,并根据本县财力、物力和其他条件,自主安排基本建设项目,不断增强经济实力。地方法规 · 河南蒙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7年4月19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