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蒙古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二章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第十六条有效自治县的行政区域界限未经法定程序不得变动;确实需要变动的,由上级国家机关的有关部门和自治县自治机关充分协商拟定,按照法定程序报请批准。地方法规 · 河南蒙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7年4月19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